現在人在外地上班, 沒能把我一向隨身攜帶的手記本帶著, 很不習慣.
我隨身帶手記本和筆的習慣是從初中起就開始的, 先是被金陵的老師逼, 後來變成習慣, 如果身邊四周沒有紙筆的話, 我是全身不對勁.
既然手記本沒帶出來, 就寫在這邊"曬"好了.
這是第二個星期到 Richmond, Virginia 上班. 星期一清晨三點不到就起床, 弄弄就三點半出門自己開車去機場. 唯一醒著送我出門的是忠心的達達, 從我下床就開始跟我摸黑在家裡走來走去.
我是可以摸黑行動的. 沒什麼大驚小怪的, 眼盲的人不都還是活得好好的 ?
清晨四點到機場, 車就停在機場的停車庫, 這樣我星期四半夜回來的時候, 就可以自己開車回家. 停車費就報帳.
現在回想一下, 上星期出門, 只有在到了旅館之後, 跟小朋友講了兩句話, 後來都是上班工作, 一直到星期五早上送他們上學, 才講上話. 這星期, 從出門到現在都還沒跟他們講到話, 看來這兩個也是很習慣, 忙他們自己的事.
去年他們三隻回台灣一個月, 落地之後三四天才吭聲到了, 一點都沒有問題.
看到 M 小姐說她現在在不同的城市上班, 和先生分開就會想哭怎樣的, 我大概算是那種沒有人性感情的, 不能理解. 也有可能是我已經接受現實, 曉得再怎麼傷心難過也是於事無補, 沒有必要浪費精力....
我爸是那種會傷心的人, 咪咪, 我的兔子, 死掉的時候, 我爸爸本來以為我會傷心會哭什麼的, 結果我好像只是掉了幾滴淚, 在後院發了一下呆, 然後再回我書桌唸書寫功課.
在埋咪咪的時候, 我給了她一大袋的包心菜的葉子還有胡蘿蔔, 她最喜歡的.
我想, 是我父母擔心從此沒有我的把柄可抓, ( well, 我那時候是為咪咪唸書的.. ) 而不是說我難過怎樣, 因為我記得我是有那種解脫感, 所以他們又弄了隻那時候台灣很流行的迷你兔回來…..
這些年, 我的結論, 不管對人, 事, 物, 一旦用心付情, 就是做繭自縛. 之後絕對賠本倒貼. 履試不爽, 所以我現在要求自己清醒冷靜, 麻木一點.
Anyway, 先寫到這裡, 等下要準備回 Austin 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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